施工總價合同適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其他各類土木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等建設工程的施工承發包固定總價合同(含圖紙和技術規范包干)。上述各類工程特點符合以下條件中一項以上(含一項)的,道路橋梁工程技術,可采用總價合同:
1.項目目標與功能需求、工程范圍和內容、以及現場施工環境條件等關鍵性邊界條件因素較清晰明確,工程類型市場成熟度較高,項目構成定型性、非差異化及標準化特征較顯著,工程建設投資控制經濟指標已獲得市場較充分認可,電氣工程自動化,勘察、設計資料詳盡,設計文件編制深度滿足直接施工要求,圖紙和技術標準、規范完整、詳細、清晰、完備,材料設備規格選型明確,承包商能夠依據設計圖紙進行具體的工程量計算和項目計價,其對工程造價文件中缺項、漏項、錯項、錯量等各種錯誤缺陷問題的提出都得到必要的合理修正,預計實施過程不確定性及變更等引起的工程造價變化風險較小。
2.建設規模較小、工程量較少、工期較短、項目投資金額較低(一般見于但不限于非招標工程),且其工程造價編制確定水平合理。
3.工程構造、技術簡單或包含的工程是重復性的,一般很少或不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施工簡易,技術和實施組織風險小,計價簡便。
4.工程較復雜、技術工藝特殊新穎,施工圖及標準規范詳盡明確,工程地質條件及現場周邊環境等不確定性因素影響小,建設項目預計實施情況穩定、相關政策及市場變化影響較小,工程招標控制價編制項目齊全、工程量準確、造價水平合理,并且投標(報價)時間較充裕,承包商可以詳細作現場踏勘調查,有充足時間復核工程量,分析招標文件,擬定投標報價計劃。
5.工程建成投產后一般只需符合明確的(含指標量化)產能要求和性能標準以及運維要求、適宜采用總價限制以更大程度地提高工程最終投資確定性的其他項目。
聲明:本媒體部分圖片、文章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與我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