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建設單位未在開工前支付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
作者: 竟客網
發布時間: 2019年09月02日 11:23:45
對建設單位未在開工前支付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處罰
服務名稱
對建設單位未在開工前支付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處罰
受理機構
渭南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中心站
事項依據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第五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未提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的,道路橋梁工程技術,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該建設工程停止施工。
《陜西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建設單位未在開工前支付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市政工程資質,由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施工。
服務對象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
辦理材料
依據《陜西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相關材料
辦理流程

辦理時限
法定期限:15個工作日 承諾期限:15個工作日
咨詢電話
0913-2183519
辦公時間及地址:
渭南市解放路66號法定工作日
乘車路線
乘坐2路、11路公交車到解放路朝陽十字站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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