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申請在城市、風景名勝區、重要工程設施附近爆破作業
服務名稱 【民爆】申請在城市、風景名勝區、重要工程設施附近爆破作業《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經公安機關審批的爆破作業項目,實施爆破作業時,水利工程網,應由符合GA990要求具有相應資質的爆破作業單位進行安全監理。
■爆破作業單位應在施工前3天發布施工公告。(包括:爆破作業項目名稱、委托單位、設計施工單位、安全評估單位、安全監理單位、爆破作業時限。)
■爆破作業單位應在爆破前1天發布爆破公告。(包括:爆破地點、每次爆破時間、安全警戒范圍、警戒標志、起爆信號。)
■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接受委托實施爆破作業,應事先與委托單位簽訂爆破作業合同,并在簽訂爆破作業合同后3日內,將爆破作業合同向爆破作業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備案。
■對由公安機關審批的爆破作業項目,爆破作業單位應在實施爆破作業活動結束后15日內,將經爆破作業項目所在地公安機關批準確認的爆破作業設計施工、安全評估、安全監理的情況,市政工程技術,向核發《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的公安機關備案,并提交《爆破作業項目備案表》
■申請單位應提交下列材料:
①《爆破作業項目許可審批表》
②設計施工、安全評估、安全監理單位持有的《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及其復印件;
③設計施工單位與委托單位簽訂的爆破作業合同;
④安全評估單位與委托單位簽訂的安全評估合同;
⑤安全監理單位與委托單位簽訂的安全監理合同;
⑥安全評估單位出具的爆破設計、施工方案的安全評估報告。
【提交申請】→【崗位審核】→【現場考察】→【審批簽發】
受理申請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對提交的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作出批準的決定;對不符合條件的,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并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20個工作日
不收費
不收費
0913-2126685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渭南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
各縣(市、區)城區;渭南市區乘2路、12路公交車至高新區東興街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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